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届全国网络主播职业技能竞赛(学生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协会(学会),本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网络平台,各有关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网络主播已成为新大众文艺群体的重要力量,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肩负重要职责、发挥重要作用。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养造就更多优秀网络主播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至 2028 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28 号)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2025 年至 2028 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中就培函〔2025〕109 号)精神,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研究决定,以“技能照亮前程”为主题,举办第一届全国网络主播职业技能竞赛。本届竞赛设职工组、学生组两个组别,其中学生组由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第一届全国网络主播职业技能竞赛(学生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

  主办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 

  协办单位:大广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南马栏山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单位:抖音集团

  (二)组织委员会

  竞赛设立第一届全国网络主播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判委员会、监督仲裁委员会,分别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命题评判和监督仲裁工作,保障赛事公开、公平、公正。

  二、竞赛内容与赛制

  (一)赛道设置

  本届竞赛学生组设置两个赛道。

  1.文艺主播赛道。以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文历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内容,涵盖音乐(声乐、器乐)、舞蹈(民族舞)、戏剧(戏曲、曲艺、朗诵)等类别。

  2.带货主播赛道。以推介销售中华特色商品、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品、乡村特色农产品和国产知名品牌商品为主要内容。

  参赛选手报名时应当选定一个赛道,赛事期间不得变更。

  (二)竞赛命题

  竞赛参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和《网络主播培训大纲》,并结合网络主播专业技能要求组织命题。选手总成绩由以下两部分构成:

  1.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该项成绩带入全国总决赛;

  2.实战直播竞技成绩,占总成绩的 70%,其中综合数据评分占 30%,评审评分占 40%。

  (三)赛制安排

  1.省级选拔赛

  省级选拔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赛区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1)初赛(2026 年 9 月)。采取在线理论知识测试形式,测试内容涵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口语传播与直播运营知识等。参赛选手可参考组委会发布的参考资料备赛,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初赛答题时间为9月25日至10月20日24:00。按赛区、赛道成绩排名确定晋级选手。

  (2)复赛(2026 年 10 月)。晋级选手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组建直播辅助团队,并应当提交直播策划方案;在指定平台按照组委会统一的流量分发规则开展直播实战,为期 7 天,每日直播时长不少于 4 小时,取其中最优 5 天数据作为评定依据。按赛区、赛道成绩排名确定晋级选手。

  (3)决赛(2026 年 11 月)。晋级选手在指定平台按照统一的流量分发规则开展在线直播实战,为期 7 天,每日直播时长不少于 4 小时,取其中最优 5 天数据作为评定依据。按赛区、赛道成绩评定获奖选手,其中优秀获奖选手按照名额分配和成绩排名晋级全国总决赛。

  各赛区具体竞赛(复赛和决赛)时间,由各省赛区组织单位另行通知。

  2.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以省级组队方式进行,分两个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2026 年 12 月中旬)。参赛选手按要求拍摄制作短视频 1 条并在指定账号发布;同时在指定平台按照组委会统一的流量分发规则开展集中直播实战竞技,为期 7 天,取其中最优 5 天数据作为评定依据,按赛道确定成绩排名。各赛道前 10 名晋级第二阶段总PK赛。

  (2)第二阶段总PK赛(2026 年 12 月下旬)。选手现场比拼,由评判委员会现场执裁评分,评定各赛道最终名次和奖项,并举行颁奖仪式。

  3.直播竞技通用要求

  (1)账号:参赛选手应当使用指定平台合规账号参赛,并按组委会要求完成赛前报备。

  (2)时段:直播时段为每日 7:00 至 23:00,每日直播时长不少于 4 小时。

  (3)场景:直播间应当设于规范的室内场所,灯光、道具及商品配置完备,画面整洁有设计感;参赛选手应当形象端正、表达清晰,互动性强,佩戴收音设备。

  (4)内容:紧扣竞赛主题,融入文化内涵,传递主流价值。

  (5)选品:带货主播赛道拟上架销售商品由组委会统一配置,参赛选手不得自行选择商品上架销售。

  (6)纪律:直播全过程实行实时监督。参赛选手存在违规行为、由他人代为直播,或者伪造、篡改直播数据的,取消其参赛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其成绩并收回相应证书。

  4.评审维度

  (1)直播间搭建:软硬件配置、画面构图、视觉呈现、道具运用。

  (2)主播表现:形象仪态、语言表达、节奏把握、互动与现场把控能力。

  (3)内容质量:命题契合度、文化内涵传递、知识性与传播价值。

  (4)运营组织:团队分工协作与直播流程组织。

  (5)数据表现:观看量、互动率、账号关注用户增量;带货主播赛道另行考核商品转化效果及商品交易总额(GMV)。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全国各类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港澳台地区学生),年满18周岁,均可报名参赛,不限专业。每名参赛选手可以配备指导教师 1 名。

  (二)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25日24:00止。

  (三)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登录组委会指定报名网站:https://www.wangluozhubojingsai.com,进入竞赛专题页面注册报名 。

  (四)推荐参赛

  2026年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网络直播方向的全国总决赛前20名团队成员,均可报名参加初赛的在线理论测试,通过后可直接进入全国总决赛,不占用该赛区省级选拔赛晋级名额。

  四、奖项设置

  (一)省级选拔赛奖项

  省级决赛各赛道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由省级组委会颁发相应证书;省级决赛优胜选手按照名额分配和成绩排名晋级全国总决赛。

  (二)全国总决赛奖项

  全国总决赛各赛道前三名选手分别颁发金、银、铜奖;各赛道选手按参赛总成绩排名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比例分别为总决赛参赛选手的5%、10%、15%、20%,获奖选手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竞赛管理办法规定给予相应奖励证书。

  获得一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在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五、工作要求

  第一届全国网络主播职业技能竞赛(学生组)属于国家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各有关单位应当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参赛选手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直播和网络主播管理的法律法规,因选手个人违规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各有关单位应当加强组织发动,广泛动员并积极推荐、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参赛。请各省赛区组织单位主动协调本地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院校、网络视听平台,做好发文审批、宣讲推广、报名组织和赛事保障等工作。

  本届竞赛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向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010-50863188、010-86096819

  咨询电话:010-50863188。

  电子邮箱:QGWLZBZYJNJS@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18611820927,贾老师19910761512,冯老师13552131244。

  特此通知。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2026 年 9 月10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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