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演员培训》 拟立项团体标准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演员培训市场,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适应行业发展新要求,促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教育培训健康发展,按照《中广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核、中广联合会秘书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拟同意《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演员培训》团体标准立项,现对标准项目名称、申请单位等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广联合会提出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2月5日

  联系人:孟芳卿

  电话:010-86093770

  邮箱:LHHLLB2020@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广联合会(邮政编码:100866)

  

  附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演员培训》拟立项团体标准相关信息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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