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行为和社会活动管理的意见》的倡议

1月2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行为和社会活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作为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的重要力量,要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尚的道德品质、广博的文化知识、崇高的职业精神和过硬的工作本领。为此,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向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发出倡议: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努力做到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处理问题。不发表、不传播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发表、不传播伤害民族历史和英雄形象的言论,做政治坚定的广播电视工作者。

二、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职业道德建设作为立身之本。始终珍惜荣誉、谦虚谨慎、爱岗敬业,塑造良好公众形象,追求健康向上的文化品位。自觉抵制名利诱惑和低俗庸俗媚俗,净化“交际圈”“朋友圈”,不参加有损媒体形象、自身形象的组织和活动,不利用职业身份和个人知名度谋取不当利益,不在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不做出不当举止,不制作、不代言、不传播虚假广告,做德艺双馨的广播电视工作者。

三、要坚持正确职业志向,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和节目质量。经常走出演播室、直播间,静下心来认真研究业务,俯下身子虚心学习请教,抛开杂务全心投入工作,体现一流的业务水平。不在信息传播媒体上制作或传播不实、有害信息,不参与录制、不提供粗制滥造的作品和技术服务,不搞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自觉抵制高片酬、拜金主义和奢靡之风,做业务精湛的广播电视工作者。

四、要坚定人民立场,坚守人民情怀。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塑造良好的公众形象,不涉“黄赌毒”和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做作风优良的广播电视工作者。

我们倡议全国播音员主持人自觉践行、宣传《意见》内容,约束自身言行,并带动身边相关从业人员践行倡议内容。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倡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2022年1月27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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