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中广联合会总部各基层党支部、各“复合式”党组织:

根据总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现就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21年7月开始,到8月结束。

二、会议主题

基层党组织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参会人员

基层党支部全体党员。秘书长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四、会前准备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会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指定的4本学习材料,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二)深入开展谈心。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交心谈心,相互提醒、交流提高。

(三)认真检视问题。党员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进行盘点和检视。

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情况,有什么心得体会;

二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学习材料情况,读了多少,有什么感悟和收获;

三是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自身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加强党性锤炼等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

四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怎么样,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

基层党组织要围绕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进行检视。

五、组织生活会程序

1.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检视问题情况。

2.党员逐一发言,讲收获提高,讲差距不足,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

六、抓好会后整改

1.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一项一项改进提高。

2.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七、加强组织领导

1.中广联合会总部各基层党支部、各“复合式”党组织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对专题组织生活会作出具体工作安排。

2.根据工作需要,党委、党总支可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

总部各基层党支部、各“复合式”党组织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中广联合会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王丽丽   86092788

中共中广联合会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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