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主项作品网上公示

经推荐单位推荐,拟报送5件作品参评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根据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的要求,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6月7日12时至6月11日12时)在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网站上对参评作品进行公示,欢迎监督。

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

电话/传真:010-86093301

电子邮件:pingjiangbgs@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电总局

附件: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主项报送作品目录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2021年6月7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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