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和新闻专栏初评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教育电视台、海峡之声广播电台:
根据中国记协《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新闻专栏初评由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承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精神,本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将全媒体传播效果作为重要评判标准,各单位现有报送名额中,体现全媒体传播要求的作品不少于30%。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参评作品的推荐、报送工作。
一、参评作品
参评作品须为原创,由新闻工作者采写制作,并在2020年度内在本单位播出。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推荐报送程序以及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参评作品是否与播出时一致。凡发现有删减或为评奖而重新制作的,视为造假,将按《评选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二、推荐、报送要求
如确有较多符合“评选标准”的国际传播奖项好作品,可按新增不超过1件报送。曾获新闻名专栏以及新媒体品牌栏目的,应间隔5年以上且有重大创新方可参评。
每个社会单位、个人可自荐、他荐不超过1件作品参加初评。评奖办公室收到自荐、他荐作品后,须严格审核把关,并同组织报送作品一同提交评委会评审。
初评委员会从参评作品中报送68件作品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其中,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各12件;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各8件;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各8件;广播、电视新闻专栏各6件(在广播、电视入选专栏中,中央媒体各不超过50%)。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作品可按广播、电视作品各不超过3件报送参评中国新闻奖定评。
三、初评委员会组成
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制定初评委员会组成方案,委托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聘请新闻界有关领导、编辑记者代表和专家评委组成评选委员会。评委会分4个评选组,每个评选组由7人组成,共28人左右。
评委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本人或直系亲属有作品参评的,不得担任评委。
评委与评奖办公室签订保密协议。在评选结果揭晓前,评委不得擅自发布、告知他人有关评选信息。
四、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享有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的使用权。本《通知》的解释权归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五、参评材料截稿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各单位推荐、报送参评作品需汇总收集完整后统一寄交,不受理分散寄送的作品。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广电总局东门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自律维权部(请勿使用邮政包裹邮寄)
邮 编:100866
联系人:孟芳卿、吴珍珍、王 盟
电 话:010-86093781 010-86093301
手 机:13910957142 15711324457 13701086584
附件:
2.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新闻专栏推荐作品目录
3.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 新闻节目编排参评作品推荐表
以上表格可从中国记协网(www.zgjx.cn)和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www.carft.cn)下载。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