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涛同志出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签署会并发表讲话

严守职业道德   践行职业精神

——张海涛同志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签署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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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50家社会组织在这里签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我们行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从业人员提升职业素养的实际举措。首先我代表联合会,对多年来辛勤工作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社会组织一线的同志们表示由衷的感谢,对前来参加《自律公约》签署会的总局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领导和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我简要向大家介绍:一、为什么要制定《自律公约》;二、《自律公约》主要有哪些内容;三、如何落实《自律公约》。

一、制定《自律公约》,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职业道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和新要求。去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是对党员干部为官之德、为人之德、处世之德提出的新要求,也应成为我们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努力践行的行为准则。当前,全国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三严三实”要求,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作为党和国家宣传思想的重要阵地、文化信息的重要载体,承担着坚持正确导向、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技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重要使命。近年来,总局党组加大了对行业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加快了对“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度,但是有偿新闻、有害传播、虚假广告、低俗媚俗、粗制滥造等违背广播影视职业道德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个别从业人员涉“黄赌毒”,严重损害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在总局党组的领导组织推动下,联合会积极牵头共同制定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

应当说,《自律公约》是起草组历经几个月的调查研究,征询各方意见、凝聚各方共识的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新形势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加强版、升级版和完善版。联合会是广播影视行业的社会组织,是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培育良好职业道德,引导行业自律,是我们的基本使命、基本职责、分内之事。同时,这也是社会组织进一步展现工作能力、提高行业威信、树立社会形象、推进服务优化升级的重要契机。我们要站在全国全行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签署《自律公约》的重要意义,推动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自律公约》,推动全行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二、《自律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十个提倡”、“十个不为”,涵盖政治规矩、职业操守、个人修养和社会公德等多方面内容。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作为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作为文化娱乐的艺术表达,对人们的精神生活、思想意识和价值判断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特别是我们的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演员导演等从业人员,直接掌控笔头、案头、镜头和话筒,掌握着话语权、表达权和传播权。其思想水平、道德水准、职业操守直接影响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为此,《自律公约》从政治规矩、职业操守、个人修养和社会公德等方面对从业人员提出了“十个提倡”、“十个不为”。

政治规矩方面,提出维护党的领导和国家利益,不发表或传播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这是广播影视本质属性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作为党员、作为公职人员、作为普通公民的基本义务。

职业操守方面,提出(1)秉持真实客观公正原则,不搞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2)传递正能量,不在网络及其他媒介上制作或传播有害信息;(3)追求健康向上的文化品位,不使用低俗粗俗媚俗的语言、文字和图像;(4)确保制作服务质量,不提供粗制滥造的出版物、视听作品和技术服务;(5)对社会公众负责,不制作、代言和传播虚假广告;(6)开展健康的媒介与文艺批评,不贬损他人名誉及作品。这是广播影视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担社会责任、坚守道德规范、秉持职业操守最起码的行为准则。

个人修养方面,提出积极自主创新,不抄袭剽窃他人创意及成果。

社会公德方面,提出(1)崇尚契约精神,不做出影响行业诚信和秩序的违约行为;(2)树立良好职业形象,不涉“黄赌毒”和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自律公约》提出的“十个提倡”、“十个不为”,既突出了行业特色、职业精神,也体现了问题导向、问题思维,简单明了,重点明确,易记易行,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不同工种、不同领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和最大公约数。

三、落实《自律公约》,需要从业人员个人、所在单位、行业组织通力合作、形成合力、自觉遵循。

《自律公约》的权威在于实施,其生命力也在于实施。经过50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社会组织共同签署公布,《自律公约》已经生效。为了更好地落实《自律公约》,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及时学习推介。我们联合会的各会员单位,要组织会员认真学习《自律公约》的主要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利用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体会文章等多种形式,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加强对《自律公约》的宣传推介,使全行业的从业人员了解《自律公约》,把《自律公约》的条文内容变成为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提振全行业向善向上的良好形象。同时也希望各位记者朋友率先学习践行《自律公约》,多多宣传《自律公约》,提高《自律公约》的影响力。

二是切实贯彻执行。我们要把实施《自律公约》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广播影视工作者要按照《自律公约》提出的要求,着力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仅在业务领域追求卓越,更要在思想道德修养上做行为示范。各级社会组织要自觉把《自律公约》的内容纳入到社团章程中,纳入到会员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中,纳入到与合作方签订的业务合同中,纳入到日常的学术研究、评奖评优和活动开展中,做到细化量化具体化。各行业协会、学会、专业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专业、本行业的《自律行为准则》,细化完善本专业、本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拓展《自律公约》的辐射面和效力空间。

三是抓好教育培训。我们各社会组织要把《自律公约》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培训结合起来,定期开展,全员覆盖,坚定从业人员的理想信念,强化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推动《自律公约》入脑入心,增强从业人员的政治意识和道德修养,努力使从业人员实现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最近,蔡部长要求联合会组建中国广播影视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我们要把组建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和贯彻落实《自律公约》很好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协调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平。

四是注重引领带动。我们各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做执行《自律公约》的引领者、示范者和推动者。社会组织中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自律公约》的全面实施。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名编辑、名记者、名播音员主持人、名导演、名演员等公众人物的示范效应,充分发挥各专业领军人才、各领域业务骨干、各方面代表人士的带动作用,让他们在践行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方面作出表率、走在前列,产生更为广泛的社会影响。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我们各社会组织要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加强对《自律公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自律公约》不力的,要及时约谈提醒;对态度消极、虚以应付的,要严肃批评,督促其立改立行。对违反《自律公约》的从业人员,各行业组织和会员单位要根据情节的轻重,责令其向受害人或社会公众道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批评谴责,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对违反《自律公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会员单位要给予组织人事处理,3年内均不予聘用、录用或使用。同时,我们各社会组织要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共同营造厉行职业道德自律的良好环境。

同志们,签署《自律公约》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广播影视社会组织与新闻出版社会组织共同营造良好行业氛围的首次合作。让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力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组织建设,全力推进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严守职业道德,恪尽职业精神,在全行业形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纪律、讲团结、讲奉献的良好氛围,为我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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