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奖项设置

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以下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奖)共包括四个部分25个项目:1、优秀广播新闻节目(含消息、评论、专题、栏目、现场直播、对港澳台节目、对外节目7项);2、优秀电视新闻节目(含消息、评论、专题、栏目、现场直播、对外节目、纪录片、科普、少儿、动画、广告节目11项);3、优秀广播文艺(含音乐、文学、综艺、戏曲曲艺、小说连播、原创歌曲6项);4、优秀广播剧。

广播电视节目奖两年评选一次,为了体现新闻节目的实效性,新闻类节目采取一年一评,获奖结果两年一公布,其他类别的节目采取两年一评,获奖结果与新闻类节目一起公布。广播电视节目奖下设25个评选项目,124个获奖数额,其中广播节目包括14项:消息、评论、专题、现场直播、栏目、对港澳台节目、对外广播节目、音乐节目、文字节目、综艺节目、戏曲曲艺节目、长篇连播节目、原创歌曲、广播剧;电视节目包括11项:消息、评论、专题、现场直播、栏目、对外电视节目、纪录片、科普节目、少儿节目、动画节目、广告节目。各项奖额可根据当年度的节目质量可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消息、评论、专题、现场直播推荐作品目录等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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