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联合会专业委员会节目创优评析活动管理规定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广联合会”)各专业委员会开展的节目创优评析活动,对广播电视行业的节目创优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借鉴和推动作用。为进一步规范这项工作,中广联合会对各专业委员会节目创优评析活动做出以下规定。

一、评析活动的定位

1、评析活动是广播电视节目创优过程中阶段性的评估与分析,目的是通过评析,总结、交流经验,促进多出优秀节目,特别是在广播电视行业各业务领域巩固主流阵地意识、提高抵制节目低俗化的自觉性方面起引导作用。同时,节目评析也是为两年一次的广播电视节目奖推荐创优节目做准备,即通过回顾上一年度节目情况,挑选出部分优秀节目,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

2、评析与评奖相比,相同之处都在“评”上,即通过比较、评价,评出优秀节目,但含义和落点却有区别。评奖重在奖励,有明确的设奖名称和相应奖项,更突出的是激励机制,落点是“奖”的结果。评析活动重在分析研讨,没有奖励名称,不设奖项,落点在“析”的过程。评析活动就是要通过评析选出创优节目,作为研讨素材,研判本类节目一年来的形态变化、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向等,以进一步在节目的广度、深度和创新方面,进行专业性探讨。评析所总结升华出的创新思维和经验体会,可以及时为业界吸收、借鉴。

二、评析活动的原则

在评析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委员会要深入理解评析活动的本质意义,掌握好评析方向、重点。

1、各委员会要严格执行六部委关于行业协会严禁收取评审费的文件精神,一律不许在评析活动中收取评审费。给委员会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对会员单位的服务,换取其支持来解决实际问题。

2、节目评析包括节目的评估与分析,是相互关联的两个环节,评是起点,析是落点,工作重点要放在评之后的研究与探讨上。要安排专门时间开展点评、座谈、研讨,使研讨节目贯穿评析过程的始终。

3、在评析过程中,要坚持按标准进行,宁缺毋滥。同时,要不断探索,积累经验,改进评析工作。既要考虑可操作性,又要讲究科学性,尝试和探索部分指标量化的做法。

4、在评析过程中,既要注意总结节目创优的经验,发现其中的创新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提升,同时也要注意发现具有规律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对业界进行提示、警告,并向主管部门提供分析报告。

5、评析之后应重视节目创优经验的推广工作,要组织创优节目的作者及参与节目评析的专家撰写文章,组织培训活动,或者通过中广联合会网站、杂志及本委员会网站和内部通讯加以介绍。

三、评析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专业委员会须在中广联合会领导下开展评析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为体现评析活动的代表性、权威性,评委会一般由业内专家、委员会领导、部分会员单位代表、领导机关代表等方面人员组成。

2、各委员会的评析活动由自律维权部负责协调、监督、指导、考评。联合会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并参与评析中的业务评比、研讨活动。

3、根据需要,自律维权部可协调中广联合会领导等有关人员参加评析活动,以把握方向,监督指导。评析活动结束后,评奖工作部须协调参会领导和专家对评析活动进行考评总结,考评结果将作为委员会考核的重要依据。

4、为加强各委员会之间的合作交流,密切中广联合会与各地协会的联系,评奖工作部可协调安排其他委员会和各地协会领导、专家参加评析活动。

四、评析活动的操作方法

1、评析活动一般分为活动申报、通知发放、征集评析作品、对参评作品进行评析、评析结果报批确认、领取证书、评析成果发布(总结表彰和评析讲评)等环节。各委员会须根据自身特点,把握好这些关键环节,保证活动的成功举办。

2、提前报批

各委员会举行评析活动须提前一个月以上向评奖工作部申报立项,通过审批。报批内容为:评析请示、评委会组成名单和活动计划、活动通知、经费预算及解决办法等。经中广联合会领导批准后,自律委员部统筹协调确定参加评析活动的领导,评委会主任和组成人员,评析时间、地点、议程以及其他细节。相关批复至少在评析活动前半个月下达到委员会。不经请示和中广联合会没有批复的评析活动,中广联合会不予承认。

3、参评和入围名额

各委员会在接受本领域各参评单位送评节目数额上,按照以下原则办理:中央级台(机构)不超过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台(机构)不超过4个,副省级市台(机构)不超过3个,地市级台(机构)不超过2个,县级台(机构)1个。

优秀节目入围名额为参评总数50%—60%,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占15%、二等占30%、三等占55%。创优评析主要指节目、栏目。若在节目、栏目外设项,须报联合会领导批准后方可立项评析。节目类一律以一等、二等、三等的表述方式表述。原委员会“金”“银”“铜”等评析结果表述方式不再使用。

4、评析工作

在评析工作正式进行之前,委员会须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包括:参评节目的汇总表、稿件、节目带、选票、视听播放设备等。

在评析工作中,要求有预备会或开幕会,由评委会负责人就评析工作提出要求和说明,评析结束时要有总结会,对分组评析结果进行综合认定,对评析工作进行总结。

在评析工作中,要把握评析活动的科学性、权威性、民主性原则和评析的导向,要能够反映出行业发展的趋势,体现出行业的创新开拓精神。此外,要考虑到不同地区、各级台之间的平衡,以及对基层、西部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鼓励扶持等因素,使评析活动产生更大的积极意义。

5、评析后的审批程序

各委员会在评析活动结束后,须将评析结果报中广联合会审核批准,由中广联合会颁发创优节目证书并在联合会官方网站公示方能生效。报批文件包括:审批创优评析成果请示、评委会成员签字表、评委会对一等作品的评析意见、所有参评作品目录等。缺少评委会成员签字表、评委会对一等作品的评析意见、所有参评作品目录等将被视为无效,评奖工作部不予报送。

6、各委员会要重视评析成果的总结和推广工作,开展讲评活动,以扩大评析活动在业界的影响。

7、与政府奖的对接程序

委员会评析出的一等创优节目,按规定的比例选出若干个进入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的送评渠道,参评广播电视节目奖。包括推荐意见在内的一切送评手续,由各委员会负责。

在送评过程中,如遇有委员会推荐的节目与各省市区、直辖市协(学)会、各台推荐的节目重复,可自行协商,亦可各自分别上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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