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抓好学习教育作为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所作的重要指示中指出,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要抓紧抓实抓好。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指示,无疑是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际成效的重要衡量标准。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具体工作抓起,并用抓具体工作的成效来加以检验,切实落实好这一主体责任。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际成效,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作出表率,紧密联系领导工作实际,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真正按合格党员的标准对照自己、要求自己、提高自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等,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中,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系统学、扎实学,原原本本学,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与党章党规的学习融会贯通,确保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做出重要批示,对重温这篇著作提出明确要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深刻意义,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真正把握这篇著作的基本思想,在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学习掌握其中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下功夫,并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到具体工作中,从而把抓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识树起来、责任扛起来,把各级党组织应有的作用发挥出来。

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就要在管好干部、带好班子的同时,管好党员、带好队伍,掌握抓党员队伍建设的方法要求。必须明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那么,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无论什么职级、什么岗位上的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有普通党员意识,不仅要到所在支部去与同志们一起交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学习教育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而且还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引领整个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地开展。与此同时尤其要了解党员在想什么做什么,要摸清党员队伍所处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存在哪些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将学习教育引向深入,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履行好主体责任,还要坚持区分层次,及时指导,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什么是学习教育中的形式主义?不区分实际情况,不针对具体问题,囫囵吞枣,或者简单照抄照搬上级的各项学习部署,都搞统一步调、统一模式,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而要防止形式主义,不仅仅在于不搞“一刀切”,还在于“对症下药”。我们有43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千差万别,一个药方、一个处方显然不能包治百病,因此“处方权”要下放,让基层当“小郎中”。这就意味着,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有针对性地确定学习方式、学习重点、学习计划,要拿捏好分寸。必须明确学习教育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在于按照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结合的要求,立足于抓常、抓细、抓长,推动党内教育由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把思想政治建设融入日常的党内政治生活之中。

广东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使命的先行地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也要走在前列。全省各级党组织务必把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推动。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工作方案亲自审定,对重要任务亲自部署,以严肃的态度、严抓的韧劲,步步深入、环环相扣,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紧抓实抓好,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好态势巩固发展下去,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政治保证、思想动力、组织保障和精神支撑。(南方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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