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涛会长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座谈会上的讲话

坚守职业道德 践行行业规范  进一步推进广播影视业健康发展

(2015年11月5日)

张海涛

同志们:

由总局党组领导推动,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出版协会等50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社团联合签署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自发布以来,在全行业及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和热烈响应。大家一致认为,这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职业道德、强化行业规范的一件大事,对促进广大从业人员增强道德建设、提升职业素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领导同志对此也给予积极的评价,要求我们加大对公约的学习、宣传力度,真正使贯彻落实《自律公约》成为全行业人员的自觉行动。

今天,在全党、全国上下正在认真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中,来自广播影视界各行业的领导、专家和从业人员的代表齐聚一堂,结合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畅谈落实《自律公约》的认识和体会。因此,今天的会议,既是五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会,也是进一步领会《自律公约》精神实质、在全行业掀起学习贯彻《自律公约》新的高潮的动员会。

刚才总局监察局董伊薇同志就《自律公约》的出台背景和内容、意义等做了介绍和解读,业界专家和代表也都从各自的角度畅谈了《自律公约》出台的意义和学习贯彻的想法与打算,有的同志还结合本专业、本行业的情况提出了下一步推进的设想,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大家的发言有理论、有观点、有措施,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中广联合会将认真进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将《自律公约》真正落到实处。

这里,我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自律公约》的贯彻落实,谈三点认识和体会:

一、《自律公约》的出台,是广播影视业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加强行业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即将完成“十二五”规划,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党全国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向着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宏伟目标大踏步前进的重要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高度评价了“十二五”时期我们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把全会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广播影视作为党和国家重要的宣传文化阵地和信息载体,承担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重要使命。近年来,我国广播影视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产品日益繁荣,特别是影视剧创作生产快速发展,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广播影视生产大国。但在事业繁荣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一些不和谐音,出现有偿新闻、节目内容低俗媚俗、传播有害信息和虚假广告、甚至涉黄赌毒等问题。这些虽然是极少数现象,但严重影响了广播影视的公信力和传播力,损害了行业形象。在全党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形势下,广播影视社团签署出台《自律公约》,既是加强广播影视行业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对照“三严三实”要求,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的具体措施。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利用《自律公约》出台这一契机,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加大对“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力度,大力整治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广播影视业的公信力、传播力和影响力,为实现五中全会确定的“十三五”时期的目标任务作出应有的努力。   

二、《自律公约》的出台,是广播影视业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职业道德、践行行业规范、树立行业新风的重要手段。

广播影视业的发展,既需要“他律”,更需要“自律”。古人云: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广播影视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前沿阵地,作为影响广泛的大众传播工具,对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判断、生活方式,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特别是从事采访编辑、播音主持、演员导演等工作的人员,直接掌控着笔头、案头、话筒和镜头,掌握着话语权、表达权和传播权。他们的思想水平、价值判断、道德水准、职业操守等直接影响到广播影视产品的思想表达和服务质量水平。因此,《自律公约》从行业实际出发,凝聚各方共识,突出行业特色和职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是新时期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加强版、升级版和完善版。《自律公约》开宗明义,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行业良好风尚作为总要求,从“十个提倡”、“十个不为”两方面加以规定,用共识度高、覆盖面广的十项条款高度概括了广播影视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这十项条款概括起来主要涵盖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治规矩,提出维护党的领导和国家利益,不发表或传播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二是职业操守,坚持真实客观公正原则,传递正能量,追求健康向上的文化品位,确保制作服务质量,对社会公众负责,开展健康的媒介批评;三是个人修养,提出积极自主创新,不抄袭剽窃他人创意及成果;四是社会公德,提出崇尚契约精神,树立良好职业形象。这四个方面所涵盖的“十个提倡”、“十个不为”,是我国广播影视本质属性对从业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广播影视不同工种、不同领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和最大公约数,也是对每个从事这项工作的从业人员最基本的“底线要求”,也就是说,你达到了“十个提倡”提出的要求,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广播影视工作者,才能在专业领域里追求卓越;如果做不到“十个不为”提出的要求,你就丧失了起码的从业条件,就得出局。

三、《自律公约》的出台,不是摆花架子,关键在于落实。

《自律公约》出台了,广播影视行业的各个单位、每个从业人员都要按照公约的要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自律公约》真正落到实处。过去,我们行业也制定过一些制度,包括公约,但许多成了摆设,就是因为没有落实到位。《自律公约》的权威在于实施,生命力在于落实。今天,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开展“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大力推动党风廉正建设的新形势下,推进《自律公约》的贯彻落实,具有了良好的氛围和契机。广播影视各个部门,包括管理机构、行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从业人员,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创新机制和方法,担起责任和使命,把庄严的承诺变成我们的具体行动。

在这里,我向大家通报两个信息,一是按照中宣部要求,蔡赴朝部长指示中广联合会组建广播影视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目前,道德委的筹备工作已接近完成,待报总局批准后正式成立。道德委的职能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的要求,规范职业行为,防范失德风险,推广典型经验,推动行风建设,建立完善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督促引导广播影视机构及从业人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广播影视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道德委章程中明确了它的具体任务,其中第四条是:受理社会各界对广播影视机构以及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第五条:对广播影视机构及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进行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评议,提出处理意见;第六条:对广播影视机构生产播映的作品违反相关规定、有悖职业道德的内容进行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评议,提出处理意见;第七条:对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和广播影视作品存在的违反职业道德方面的倾向性问题进行调研,实施动态监测,提出风险预警。道德委章程还规定了若干惩戒条款,其中第十八条规定:道德委根据违反广播影视业道德行为的情节轻重,进行如下处理:(一)责成有关广播影视机构或广播影视从业人员提交整改的具体措施;(二)对相关广播影视机构的负责人或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三)责成有关广播影视机构或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及时更正、向社会或有关当事人公开道歉;(四)在全行业进行通报;(五)对有关广播影视机构或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进行曝光并予以公开谴责;(六)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行为按类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七)向广播影视政府管理部门、广播影视机构主管主办单位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理建议。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道德委的任务和《自律公约》的内容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二者关联度极高,相辅相成。我们将把道德委当做广播影视业贯彻落实《自律公约》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二者的相互融合,共同发挥作用。

另一个信息是,从今天开始,升级后的中广联合会官网(www.carft.cn)正式开通。新官网开设新闻动态、评奖评优、专家风采、行业规范等9个板块,向社会展示广播影视政策,介绍行业发展资讯,推介优秀作品和学术理论成果,提供自律维权服务等。新官网的建设与应用,将大大提升联合会工作联动平台质量,增强宣传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我们要通过这个平台,把行业自律的情况宣传出去,把道德委的工作情况介绍出去,把《自律公约》贯彻落实情况传播出去,也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情况发布出去。

下面,我再就贯彻落实《自律公约》谈几点意见:

一是加强学习,抓好教育培训。各级广播影视单位和社会组织,近期要组织本行业、本单位从业人员,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认真学习理解《自律公约》的内容要求,精神实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公约的宣传,使公约的内容和精神深入人心,变成广大广播影视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人的思想价值观决定其文化品位和审美取向,而这又决定了精神产品的价值取向和质量。要充分利用公约出台这一契机,在全行业进行一次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树立良好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这种教育培训要形成常态化和全员覆盖,让每一个广播影视从业人员都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知道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在思想道德上打牢坚实的从业基础,增强理想信念,树立社会责任。《自律公约》出台后,许多省市已经开始了对公约的学习培训活动,北京、上海等地召开了讨论座谈会。下一步,联合会要把这项学习培训工作推向深入。

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发挥引领作用。公约已经明确了各项规定和要求,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把这些规定要求贯彻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制度上,并不断探索创新贯彻落实公约的新方式、新方法。各级社会组织要把公约的内容纳入到社团章程中,纳入到会员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合同中,纳入到与合作方签订的业务合同中,纳入到日常的各项业务活动中。各级社会组织还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专业、本行业的自律行为准则,拓展《自律公约》的辐射面和效力空间。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做执行《自律公约》的引领者、示范者和推动者。要充分发挥名编辑、名记者、名播音员主持人、名导演、名演员等公众人物的示范引领效应,发挥各专业领军人才、各领域业务骨干、各方面代表人士的带头作用,从而产生更加广泛的社会影响。

三是加强监督,打造立体化的监督执行体系。要加强对《自律公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者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自律公约》虽然出台了,但如果监督检查工作跟不上,对执行公约好的不表扬鼓励,对违反规定的不批评、不惩戒,《自律公约》很可能就成了一种摆设。我们要像执行八项规定那样,划一个杠杠,对那些公约出台后仍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坚持不改的,就要按照公约规定中的惩戒措施和道德委员会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来严格执行,加大惩戒力度,使《自律公约》的软约束真正变成一种强管理。各会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贯彻落实《自律公约》的责任义务,从制度上规范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行为;各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按公约的要求规范本行业的秩序;还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自律公约》执行情况的监督作用,从而打造一个立体化的监督执行体系。

同志们,让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繁荣发展文艺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力推进广播影视行业组织建设,全力推进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严守职业道德,崇尚职业精神,在全行业形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纪律、讲团结、讲奉献的良好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广播影视的发展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附表:
文章关键词: